一、项目相关情况
校体育馆乒乓球室更换照明灯项目(项目编号:ahjdzb2021-02)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组评审,结果如下:
预中标单位:芜湖香草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格:19800.00元。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在请在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1日)向金沙集团1862cc招标办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金沙集团1862cc,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51553759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金沙集团1862cc招标办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