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毕业生就业监测核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5月9日-6月9日)
交叉互查(6月11日-6月14日)
校级核查(6月17日-6月21日)
2、互查安排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互联网与通信学院→汽车与轨道学院→航空与材料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3、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学院自查报告由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招生就业处和纪委办公室;互查报告于6月14日前由学院核查工作组组长签字后交至招生就业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学校将结合校级核查情况于每年6月30日、7月30日前,将就业监测数据专项核查报告(须经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分别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备案。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