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4〕11号)《金沙集团1862cc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任务书》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及时间
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等认定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建设周期两年,项目不得延期,未按时结项的按撤项处理。
二、工作要求
1.任务书填写:需要上传项目任务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参考《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见附件2)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其中,任务书项目组成员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2.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1要求,将项目任务书word版(以“姓名+项目名称+任务书”格式命名)、项目申报书PDF版(以“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格式命名)电子稿于2024年5月25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ky@ahcm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预算编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务必科学、合理、认真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科目及支出比例要严格遵循《金沙集团1862cc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院字〔2017〕38号)(附件3)文件规定,每个项目的管理费为立项金额的5%,须编制进预算。具体经费预算科目支出可参考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2.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加大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3.项目结题只对带有正确项目号的论文及相关成果予以认定,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成果发表务必写明项目支持情况。
附件:
1.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
2.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附件
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4.金沙集团1862cc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5.经费支出科目参考
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7.金沙集团1862cc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院字〔2017〕38号)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