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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二级网站和信息系统备案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金沙集团1862cc校园网管理办法》《金沙集团1862cc网站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2024年网络安全工作要点》要求,现定于从4月29日起,开展金沙集团2024年度网站群平台二级网站备案和信息系统备案年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24年度备案工作全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线上进行。请网站管理员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登录网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my.ahcme.edu.cn),在“服务中心”查找“二级网站备案(2024年)”和“信息系统备案(2024)”办事流程进行。

2、二级网站备案要求:

(1)二级网站备案对象是学校或各部门已在网站群平台建设的各类部门网站、专题网站和其它网站。使用其它方式建设的网站请使用信息系统备案。

(2)请各单位安排一名网站管理员作为备案联系人,使用“二级网站备案(2024年)”办事流程填写备案信息。

(3)已经完成2023年二级网站备案的备案信息可在https://nic.ahcme.edu.cn/info/1056/2218.htm处查询。2023年6月以来未进行网站备案的网站,填写备案号时请填写“校网备2024001号”,其实际备案号由宣传部在审批备案时修改。

(4)部门负责人作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总支书记为网站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网站内容信息审核和网站安全管理,制定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联络员)负责信息审核和日常管理。网站管理员要按相关规定发布信息,妥善保管网站管理员账户,不得将账户交于他人使用。网站管理员发生变更的,请及时向信息中心备案。

(5)网站备案的审批流程为:

3、信息系统备案要求:

(1)信息系统备案对象是学校建设、在用的所有各类信息系统,包括学校自建和租用云服务的,用于办公、教学、生活服务等各类信息系统。

(2)请各单位安排一名系统管理员作为备案人,使用“信息系统备案(2024)”办事流程填写备案信息。

(3)已经完成2023年信息系统备案的备案信息可在https://nic.ahcme.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6&wbnewsid=2227处查询。2023年6月以来新建信息系统且未进行备案的信息系统,填写备案号时请填写“校信备2024001号”,其实际备案号由信息中心在备案年审时修改。

(4)请按流程要求准确填写信息系统名称、IP地址(域名)等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系统管理员,原则上管理员须为本部门工作人员。对填写要求有疑问的可咨询信息中心(电话5975090查老师)。

(5)由于信息系统涉及到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和学校重要基础信息,若由承建厂商或第三方提供运维服务的,均需签订《信息系统数据保密协议》,备案时须上传已经完成签订手续的数据保密协议扫描件(有公章)。信息系统由备案单位自行维护的,无须上传数据保密协议扫描件和填写协议签订时间。服务商服务期已满或更换运维服务商的,应重新签订数据保密协议。数据保密协议模板可在信息中心网站下载(https://nic.ahcme.edu.cn/info/1060/1967.htm)。

(6)部门负责人作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联络员)负责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妥善保管管理员账户,严禁泄露管理员账户信息。信息系统服务商服务期已满,且不再提供运维服务的,应及时收回管理员账户,保障管理员账户安全。

(7)信息系统备案的审批流程为:

3、已确认不再使用的二级网站和信息系统,请在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网站注销审批”和“信息系统停用报备”办事流程办理。

4、二级网站和信息系统备案须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未经备案的二级网站和信息系统,信息中心将于6月份关停。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传部 信息中心)

2024年4月28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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