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校内采购项目的资料归档和推动采购项目的履约执行工作,结合学校纪委督查和审计反馈意见,现把2023年校内采购需进行资料完善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具体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将欠缺的采购资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采购合同须提供原件一份,并有明确的签订日期,合同提供要完整。
二、验收表(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提供一份,验收人员须为3-5人的单数,验收小组组长计入验收专家组人员。验收表须有明确的签字日期和部门盖章。验收日期原则上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发票开具日期之前。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最迟于(3月15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科(雨耕楼1018)。
对于采购资料归档有疑问可致电采购科咨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53-5972831。
附件:项目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