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校领导接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学期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学期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1 |
第三周星期三(3.13) 下午2:30—5:00 |
徐春林 |
雨耕楼二楼接访室(二楼报告厅北面) |
2 |
第五周星期三(3.27) 下午2:30—5:00 |
刘 艺 |
3 |
第七周星期三(4.10) 下午2:30—5:00 |
姜 绳 |
4 |
第九周星期三(4.24) 下午2:30—5:00 |
段贤勇 |
5 |
第十一周星期三(5.8) 下午2:30—5:00 |
高道友 |
6 |
第十三周星期三(5.22) 下午2:30—5:00 |
徐春林 |
7 |
第十五周星期三(6.5) 下午2:30—5:00 |
刘 艺 |
8 |
第十七周星期三(6.19) 下午2:30—5:00 |
姜 绳 |
9 |
第十九周星期三(7.3) 下午2:30—5:00 |
段贤勇 |
负责接访领导可根据预约事项作临时调整。学校将根据预约事项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接访。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校园网公告栏公布时间为准。
二、校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接待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请二级学院、各部门将此安排传达到每位师生。
三、接访范围
1.对学校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重大决策的制订、重大改革项目的出台,以及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3.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或学校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后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4.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下列事由不列入接访范围: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还没有向职能部门反映过的问题,或有关职能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3.责任单位已按政策规定提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的情况和新的政策,来访人仍提出不当或过高要求等问题。
4.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四、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原则上实行预约制。预约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雨耕楼1110室);也可以通过电话(0553-5975048)或电子邮件(bgs@ahcme.edu.cn)预约。联系人:左雪红老师,联系电话:5975048。预约时应说明主要事由。
五、来访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如反映同一问题的人员较多,应推选2-3名代表参加接待日活动。
附件:金沙集团1862cc校领导信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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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