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新疆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能较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二)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奖项设置

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助学金(3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二级学院提出个人申请,填写《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3),其中“考察课成绩是否全部合格、综合成绩在校新疆籍学生排名是否在前30%以内”下方空格内须手工填写。

2. 二级学院评选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个人申请名单开展评选,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个人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奖学金、助学金各推荐一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

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奖(助)学金人选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出奖(助)学金推荐人选。

2.各二级学院要规范实施程序,切实做好奖(助)学金的申请、审核、评审等工作,要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相关资料需留存五年备查,申请人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助)学金,将撤销其奖助资格,并追回资助金,永久取消申请资格。

3.报送材料及时间。二级学院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3)、《推荐名单》(附件4、5)。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ahcm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努尔兰江联系电话:5977016

附件:1.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2.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

3.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

4.光彩援疆奖学金推荐名单

5.光彩援疆助学金推荐名单

6.《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7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