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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各二级学院:

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二级学院通力协作,超额完成了金沙集团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在征兵工作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踏实肯干的先进个人和卓有成效的工作集体。为鼓励先进、表彰典型,更好地开展金沙集团大学生征兵工作,决定评选表彰金沙集团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从事征兵工作人员(向一线专兼职辅导员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严格按照安徽省和学校的有关征兵政策和要求,扎实推进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

2.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周密部署本学院征兵工作。

3.在宣传动员、政策咨询、指导服务、退役复学等征兵工作方面成效显著。

4.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且未出现思想原因退兵情况(含直招士官数)。

5.大学生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无投诉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6.完成当年男性毕业生入伍既定指标。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和国防观念,热爱征兵工作。

2.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3.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征兵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参加会议,上交资料等。

4.在国防教育、宣传动员、发动报名、政治审查、保留学籍、学费补偿、跟踪服务保障等征兵工作中,成效突出。

5.所在学院已完成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且未出现思想原因退兵等情况。

6.依法依规办事,业务素质过硬,严格遵守廉洁征兵各项纪律规定,年度征兵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对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教师,审核时“一票否决”。

7.所带毕业班男生入伍比例须高于全校毕业班男生入伍平均比例(2023年度全校毕业班男生入伍平均比例为10.97%)。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2.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

3.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结合2023年度征兵工作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综合评定。

4.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评选原则及要求

1.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先进个人评选指标10名,未及时申报者视为弃权。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选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4.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附件1)、《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征兵工作总体部署、亮点、成效。

5.按时报送评选材料。集体和个人材料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党总支公章)交至雨耕楼908室,电子版发送至xsc@ahcme.edu.cn。

6.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 戴尧联系电话:0553-5978833

附件:

1.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2.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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