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202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皖教政法〔2021〕7号)精神,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试行)》(附件1)有关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于12月28日前以电子档(附件2)报送本单位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原则上须为中层干部),并遴选1名法治工作联络员,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联络员须经党政联席会(教学单位)或部门会议(职能部门)审定。
联系人:方梦蝶,联系电话:5975086,联系邮箱:bgs@ahcme.edu.cn。
附件:1.金沙集团1862cc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试行)
2.教学单位/部门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及法治工作联络员基本信息表
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