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金沙集团1862cc专业( 群)带头人选和管理办法( 试行 》(校字[2023]3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业(群)带头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群)带头人遴选条件
(1)校内凡符合《金沙集团1862cc专业(群)带头人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专业(群)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申报。
(2)省级及以上专业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可直接认定为相应专业群带头人。原则上专业教研室主任须担任一个专业(群)的专业带头人。
(3)如果少数专业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申请。
二、专业(群)遴选数量
学校各专业设置专业带头人1名,经学校批准成立的专业群设置专业群带头人1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各专业可设置企业兼职专业带头人1名,各专业群可设置企业兼职专业群带头人1名,共同引领学校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和改革工作。
三、专业(群)带头人遴选程序
(一)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需填写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金沙集团1862cc校级专业(群)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推荐申报。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定,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遴选结果须在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三)组织人事处审核。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研究并确定聘任名单。
(四)正式聘任。二级学院与专业(群)带头人签订工作目标任务书,培养期为3年。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交至所属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12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10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许磊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