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现将2023度第一批科研成果统计情况予以公示,本次统计成果主要包含科研项目和教学单位横向课题年度奖励。认定依据为《金沙集团1862cc教科研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校字〔2023〕40号)。统计的各类科研成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11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凡本次未统计的科研成果,将在下一批统计公示。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均以获批文件或证书为准。如有错漏,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5970560。
二、相关奖励分配方案提交
1.科研项目奖励如需进行分配,由项目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分配,原则上非项目组成员不参与分配,并填报《2023年科研项目奖励分配方案》(见附件2)。
2.横向课题教学单位年度奖励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分配,并填报《2023年横向课题教学单位年度奖励分配方案》(见附件3)。
《2023科研项目奖励分配方案》和《2023年横向课题教学单位年度奖励分配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科研处办公室(雨耕楼925),逾期不再受理。未收到研项目奖励分配方案的,视为不分配,奖励将全部计入项目主持人名下。
公示三天: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纪委办公室或科研处反映。
校纪委:0553-5975108;邮箱:jw@ahcme.edu.cn。
科研处:0553-5970560;邮箱:kyc@ahcme.edu.cn。
附件1: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第一批公示)
附件2:2023年科研项目奖励分配方案
附件3:2023年横向课题教学单位年度奖励分配方案
科研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