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转发芜湖市科技局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并有较强的科技服务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或技术经验,掌握农业、生态环保等专业知识。
3.工作作风踏实,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4.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围绕当地重点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创新服务内容,全年指导服务不少于12次,服务期原则上为2年。
5.支持科技特派员从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链条、全要素服务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推动从技术服务向产品营销、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乡村治理等服务延伸。
6.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对口帮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费、资料费等与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相关的费用。补助经费由市科技局专项拨付。经费按照《金沙集团1862cc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2〕154号)办法执行。
7.各驻芜高校、市属高校选派推荐的科技特派员每单位不少于10人,优先推荐2021年度期满愿意继续参加选派的特派员。
二、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审核推荐工作,被推荐人认真填写《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表》(详见附件2)和《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贴照片)各学院科研主任收齐后统一交至科研处(雨耕楼925)。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吴叶伟,联系电话:5970560
附件:
附件1 2023年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23年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表
附件3 2023年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4 科技特派员技术需求汇总表
附件5 2021年芜湖市科技特派员派驻安排表
附件6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7 校字〔2022〕154号-关于印发《金沙集团1862cc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