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双师型”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双师三能型”)。根据《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校字〔2023〕4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学校第二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金沙集团承担教学任务满一年的专兼职教师(含校外兼职教师)和产业教授。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填写《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组织人事处。
3.学校审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4.结果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双师型”教师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聘任管理。审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聘期五年,聘期内完成“双师型”教师岗位职责任务的,期满后可重新申请认定。聘期内未能完成职责任务的,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申请人请对照《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3)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所有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2.对于符合校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老师,且学校首次“双师型“教师认定过程中未申报的,此次必须申报。对于已获得省级“双师型”教师的,可凭省级“双师型”教师证书直接认定校级“双师型”教师。
2.各二级学院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整理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核查无误后,由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报送地点:雨耕楼1004室,联系人:许磊,联系电话:5975062。
(1)纸质版材料:《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申报教师《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每个人的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学院认定相关会议记录扫描版等发送至组织人事处许磊机电邮箱。
3.凡涉及企业实践、培训或证书时效的,本次认定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附件3: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4:关于印发《金沙集团1862cc“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