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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

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促进金沙集团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1-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督查两个阶段,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23年11月21-29日;学校督查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二、教学单位自查(数据统计截止时间至第10周周末)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负责教学检查的工作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本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本学期承担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等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兼课教师根据其所授课程归属情况,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

检查教案的齐备情况;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等。重点检查“三新”(新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实施情况。(附件2-表1)

2.实践教学

(1)校内实践:检查实训教案、考勤记录、实践教学报告批阅及资料存档情况。(附件2-表2)

(2)校外实践:主要检查2024届学生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落实情况、教师对学生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等。(附件2-表3)

3.教研活动

全面检查教研室(含专业群教学部)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专题活动次数等。(附件2-表4)

4、座谈会

二级学院重点围绕教学运行及管理、学生发展、教风与学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有本科专业教学的二级学院还需单独召开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

5、报告撰写

各教学单位对各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与统计,在分析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期中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含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于11月29日下班前将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稿报送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加盖公章),同时将自查报告及各项检查结果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报告样式见附件1)

三、学校督查

1.按20%比例抽查教师课程教学实施情况,并对“三新”教师的教学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抽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抽查教学日志和实训报告批阅情况,实训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实习学生基本信息填报情况,双周记填报和批阅情况。

3.抽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在二级学院的本科班座谈会基础上,召开本科班师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本科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精心组织,及时反馈,扎实做好对所有项目的检查。同时,做好相关检查结果材料保管与存档。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处室需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方面做好相应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李必高老师。

请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遵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1、报告样式

2、期中教学检查表(1-4)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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