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提升学生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决定开展金沙集团1862cc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成果应用等,培育辅导员骨干,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为辅导员开展工作理论性研究和实践性创新提供平台。
二、工作室方向
本次拟建设校级辅导员工作室5-8个,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主要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特色和亮点,形成建设成果。
三、组织架构与管理
(一)人员构成
申报者即工作室主持人应为金沙集团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应不低于60%,鼓励辅导员跨学院联合申报工作室,加强院际工作互动交流。
(二)工作室主持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年以上。
2.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3.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校级及以上表彰。
4.工作室主持人应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具备开设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5.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备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具体能力和素质,近5年内参加校级相关课题研究(前3名)或参加省级及以上相关课题研究,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经历。
6.工作室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成员。
(三)工作室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根据工作室建设实际需求,在全校专职辅导员与从事学生管理、党团工作人员中遴选。
2.每位成员仅限参与一个工作室。
四、工作任务
根据辅导员工作室的目标定位,主要需完成四大任务:
(一)工作实践探索。工作室要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的某一个方面开展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实践探索,形成解决办法,强化工作总结和凝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成果。
(二)开展专题研究。对新时代学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促进团队成长。主持人要将工作室打造成学习共同体,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进步,促进成员在论文发表、课题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
(四)在周期内承办由上级部门安排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活动。
五、考核与评估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中期考核
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中期考核总结,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考核工作组,根据上报材料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阶段性考核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对考核不通过的工作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摘牌处理。
(二)期满验收
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汇报PPT及其它相关材料,由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对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围绕工作室研究领域,在校级及以上学工相关会议(论坛、沙龙)上作专题报告(主题发言);
2. 以工作室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关联工作室主题的辅导员集体交流研讨;
其中1、2条为必选项
3.在工作周期内需立项 1 项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研究课题;
4.在工作周期内在中文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学术论文 1 篇;
5.在工作周期内形成 1 项具有示范效应的学生工作品牌项目,且育人效果显著,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其中5为必选项,3、4条满足一项。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考核优秀,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可申请续聘至下一周期;终期考核合格,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不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终期考核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自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主持人。
六、申报方法
(一)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1.项目报名。申请者填写申报表(附件),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推荐,报送学生工作部。
2.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只设立一个。
3.项目公示。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工作室名单。
4.学校将对立项工作室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选聘专家指导支持,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相关培训、交流平台及各类学生工作类项目申报,开阔工作研究视野。考核验收通过并被评为优秀的工作室,学校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时给予适当加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本学院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特色和亮点,择优推荐,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
2.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经费使用要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建设期间可报销,终期验收结束以后一个月内所有费用报销完毕,不得超支。
3.请各申报主持人于2023年11月30 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金沙集团1862cc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雨耕楼910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ahcm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单玲电话:5977016
附件:金沙集团1862cc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