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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导师制培养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人〔2016〕2号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导师制工作。现就开展导师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新进教师

工作开展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13〕139号)执行,教学单位必须为专、兼职新教师(首次授课)安排一名导师,导师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进教师与导师双向互选。填写附件3《金沙集团1862cc新进教师培养计划表》,需制定具体详细的培养目标与培养举措,指导新进教师制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经过一年的指导使得新进教师能够独立上好一门课。

二、指导非新进教师

指导非新进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个人申请、二级教学单位统一安排导师,填写附件4《金沙集团1862cc导师制培养计划表》,需制定具体详细的培养目标与培养举措,经过一年指导,被指导教师教学能力得到提升,能够建设一门课程;实践、教科研、社会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三、相关要求
    (一)导师与被指导教师之间在教学或学科上需遵循“同教或同学”的原则,跨专业不予申请。
    (二)对于非新进教师的指导,导师在职称、教学年限等方面需要高于被指导教师。

以上导师制培养计划均提交组织人事处备案。于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2023-2024学年导师制培养计划表(一式四份)、教学单位汇总名单纸质材料(盖章)提交至组织人事处许老师,汇总名单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rsc@ahcme.edu.cn,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许磊联系电话:5975062

附件:

2023-2024学年导师制培养计划申请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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